“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用公式表示为: 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其中,收入总额为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
延伸阅读
将不同类别的资产捆绑销售产生的资产损失可以扣除吗?
企业所得税预缴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查账征收企业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企业填写申报表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增值税加计抵减的部分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