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所称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延伸阅读
企业以前年度的无发票支出没有税前扣除可以追补扣除吗?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如何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中,工程业务或者其他劳务,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收入什么时间确认?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