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无法作废,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可以开具红字发票。企业在当期未发生销售业务,也可以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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