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核定是依职权事项,不是依据申请事项,所以电子税务局未设置相关的模块。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或应税所得率有异议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据,税务机关经核实认定后调整有异议的事项。
延伸阅读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符合小微企业条件,但小微企业显示灰色点击不了,怎么处理?
跨地区经营分支机构注销,企业所得税怎么申报?
预缴时符合小微企业条件,汇算清缴时不符合了,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