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7月、10月预缴申报时,若按相关政策标准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一经调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
延伸阅读
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需要勾选抵扣吗?
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要怎么办?
免征增值税的业务,其他税种计税依据怎么确定?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