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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怎么计提?

2023-03-06239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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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怎么计提?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二、“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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