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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但未办理竣工应怎么处理?

2022-07-15847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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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但未办理竣工应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暂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有关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企业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发生的工程成本应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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