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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在计算销售额占比时,应该剔除出口销售额吗?

2023-03-09297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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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在计算销售额占比时,应该剔除出口销售额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在计算销售占比时,不需要剔除出口销售额。

例如某纳税人在计算销售额占比的时间段内,国内货物销售额为100万元,出口研发服务销售额为20万元,国内四项服务销售额90万元,应按照(20+90)/(20+90+100)来进行计算占比。因该纳税人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但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依据: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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