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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当事人对于出资行为有异议的应该怎么办?

2023-03-15349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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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如果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当事人对于出资行为有异议的应该怎么办?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出资人以其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当事人之间对于出资行为效力产生争议的,应当按照《民法典》所规定的无权处分规则处理:即该出资行为并非一概无效,公司只要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即可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

这些条件包括:

(1)公司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即公司不知道出资人对该财产无处分权;

(2)以合理的价格受理,即该财产経评估合理作价;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这有利于维持公司资产稳定,保护交易安全。此时,公司取得财产所有权,原所有权人只能要求无权处分的出资人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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