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补缴税款确因特殊困难需延期缴纳的,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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