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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需要,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无偿划转直属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股权或者对该等企业进行重组等导致发行人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如果符合哪些情形,可视为公司控制权没有发生变更?

2023-03-30507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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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需要,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无偿划转直属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股权或者对该等企业进行重组等导致发行人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如果符合哪些情形,可视为公司控制权没有发生变更?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如果符合以下情形,可视为公司控制权没有发生变更:

1、有关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或者重组等属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整体性调整,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按照相关程序决策通过,且发行人能够提供有关决策或者批复文件。

2、发行人与原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关联交易,不存在故意规避《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发行条件的情形。

3、有关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或者重组等对发行人的经营管理层、主营业务和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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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需要,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无偿划转直属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股权或者对该等企业进行重组等导致发行人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如果符合哪些情形,可视为公司控制权没有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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