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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发行人不得有哪些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2023-03-30337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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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法律法规,发行人不得有哪些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根据《首发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得有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4、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5、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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