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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卖房子和阁楼,契税计税依据怎么算?

2023-04-04395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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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起卖房子和阁楼,契税计税依据怎么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汽车库、自行车库、顶层阁楼以及储藏室,下同)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按照契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契税;对于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时,不征收契税。

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并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不同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并按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计税。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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