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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含其它个人)发生二手房交易,在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完毕后,还需要向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吗?

2023-04-06532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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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含其它个人)发生二手房交易,在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完毕后,还需要向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一般纳税人、除其他个人之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含其它个人)发生二手房交易,在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完毕后,应向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履行纳税申报义务,申报其二手房交易销售额并扣减已缴税额。

三、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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