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参照以下规定,视具体情况判断:
一、会议展览服务,是指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等举办或者组织安排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
二、不动产经营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三、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
若仅提供会议场地,建议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缴纳增值税。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延伸阅读
机动车企业还可以开具旧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吗?
纳税义务发生在3月的业务,现在还可以开1个点的发票吗?
电子税务局里面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信息采变更,有效期的时间和变更时间都无法填写,怎么处理?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