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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活动中,内幕交易是怎么表现的?

2023-04-10379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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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证券交易活动中,内幕交易是怎么表现的?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内幕交易的客观行为表现为:

(1)自行买卖:行为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自行买卖与内幕信息直接相关的发行人的证券。

(2)建议买卖:行为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明示或暗示)建议他人买卖与内幕信息直接相关的发行人证券。建议买卖有如下构成要件:建议人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或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建议人推荐、劝说或怂恿他人买卖证券;被建议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建议人掌握内幕信息;建议行为导致了相关证券的买卖行为。

(3)泄露内幕信息:行为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泄露内幕信息(并导致他人买卖),而不论其泄露时的主观状态。泄露内幕信息的构成要件有:有泄露行为,包括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再次进行“信息传递”,但合法履行义务或职责的除外;信息接收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接受的信息是内幕信息,信息传递的次数和层级不影响内幕交易构成。但是,如果信息接收者仅仅只是单纯接收信息,既未再次泄露、亦未自行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行为,则不属于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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