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计税方式主要有:
一般计税办法; 简易计税办法;扣缴计税方法。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计算应扣缴税额。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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