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地(市、州)提供建筑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等按规定需要在项目所在地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的,填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
延伸阅读
什么行业的纳税人才能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的政策?
用粉煤灰作为建材产品的生产原料,免征增值税吗?
哪些纳税人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