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签证费、认证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
延伸阅读
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这些免税的收入如何开具发票?
申领电子普通发票需要做税种核定吗?
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时,是否还需要报送《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和《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