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
依据: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延伸阅读
存在哪种避税安排的企业税务机关可以启动一般反避税调查?
什么情况下需要对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申报个人所得税?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有时间要求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