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
依据: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延伸阅读
我公司购买一台车,要申报车辆购置税,需要在《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吗?
依据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缴纳社保的单位缴费人,需要提供《社会保险费核定通知单》吗?
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电子发票的新办纳税人是哪些?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