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详情

符合加计进项税额抵减的生活性服务纳税人,要求全部收入都只能来源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吗?

2023-04-17194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1天内响应 好评3次 帮助5788人
咨询我
导读:
符合加计进项税额抵减的生活性服务纳税人,要求全部收入都只能来源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

依据: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举报】联系删除。
还有疑问?不如直接问会计师
符合加计进项税额抵减的生活性服务纳税人,要求全部收入都只能来源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吗?
冯路路会计师
擅长:
在线咨询
查看全部
重要提示:
文章针对您关心的问题给出了简要的介绍,如果未能解决您的疑问,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继续咨询

大家也在问

已为4000万用户解决财税问题
华审 > 财税常识 > > 正文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

立即问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