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二、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需要就销售额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及附加。按季度缴纳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销售额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及附加。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延伸阅读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是否需要分项目预缴增值税税款?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备案手续?
我们企业第一次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也没有违法所得,我公司适用首违不罚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