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包含本数。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延伸阅读
企业真实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相关的支出,丢失发票的,以什么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铂金制品增值税即征即退需要报送哪些资料?
单位以股权的形式将土地使用权投资企业,接受投资的企业在投资交易发生时按照多少确认其成本?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