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包含本数。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延伸阅读
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本季度取得收入已经超过45万,如果剔除不动产的收入是不超过45万的请问能不能享受小微企业免增值税优惠规定?
广告设计服务属于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税范围吗?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