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已按3%或者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延伸阅读
在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提示基础信息不完全,按照提示操作仍无法提交,如何处理?
企业自己养殖的鸭子加工后做成成品销售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吗?
机动车发票调整用量多长时间办结?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