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同时从事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其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应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没有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的,一律按本通知第一条有关其他企业的比例计算准予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延伸阅读
一般纳税人的房开企业销售房子,发票怎么开具?
什么情况下会导致退税审核不通过或者退税失败?
异地缴纳的社保可以个税专项扣除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