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7日内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和解缴代扣税款。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
延伸阅读
变更税务登记需要办理发票变更手续吗?
电子税务局哪个模块下可以申请电子发票?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