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企业境内外所得应纳税总额-企业所得税减免、抵免优惠税额-境外所得税抵免额。
公式中抵免优惠税额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境外所得税抵免额是指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文件和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计算的境外所得税额在抵免限额内实际可以抵免的税额。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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