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
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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