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7日内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和解缴代扣税款。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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