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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市场投资者(企业)投资上交所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有差别化征税政策吗?

2023-05-31190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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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香港市场投资者(企业)投资上交所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有差别化征税政策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不具备向中国结算提供投资者的身份及持股时间等明细数据的条件之前,暂不执行按持股时间实行差别化征税政策,由上市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上市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依据:

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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