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中,银行存款如何核算?
2023-06-01584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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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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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 财务会计中,银行存款如何核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我国银行存款包括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两种。银行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账户等。银行存款的收付由出纳人员办理,由专人保管空白支票和签发支票。银行存款总账由会计登记掌管,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逐笔登记,并经常与银行提供的对账单进行核对,以便进行内部控制。
为了总括反映银行存款的收支和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银行存款”总账科目。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借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增加数,贷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减少数,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的余额。企业在不同的结算方式下,根据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银行存款的收付款凭证,记入企业的“银行存款”科目。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库存现金”或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的存款时,借记“库存现金”或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应当按照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末,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有外币交易业务的企业,应在本科目下分别设置人民币和各种外币“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应当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定期对银行存款进行检査,对于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已经部分不能收回或者全部不能收回的,应当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的,应当根据企业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