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正常应由机构所在地自行开具发票。
依据: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延伸阅读
我分别于2018年1月和2018年8月通过员工股权激励方式持有某公司新三板挂牌前的股权各10000股。2019年3月公司挂牌成功。2019年5月我在二级市场卖出10000股,目前还剩10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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