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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中,存货的估计售价怎么确定?

2023-06-11962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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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财务会计中,存货的估计售价怎么确定?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对于企业持有的各类存货,在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时,应区别以下情况确定其估计售价:

1、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通常应当以产成品商品的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算基础;如果企业销售合同所规定的标的物还没有生产出来,但持有专门用于该标的物生产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也应当以合同价格作为计算基础。

2、没有销售合同约定的存货(不包括用于出售的材料),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产成品或商品一般销售价格(即市场销售价格)作为计算基础。

3、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应当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这里的市场价格是指材料等的市场销售价格。如果用于出售的材料存在销售合同约定,应按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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