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中,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如何处理?
2023-06-16227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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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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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会计中,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应当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
企业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髙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漠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企业应当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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