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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中,企业合并中对于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方出售资产的逆流交易应该如何处理?

2023-06-20844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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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财务会计中,企业合并中对于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方出售资产的逆流交易应该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对于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方出售资产的逆流交易,在该交易存在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情况下(即有关资产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岀售),投资方在釆用权益法计算确认应享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损益时,应抵销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影响。当投资方自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购买资产时,在将该资产出售给外部独立的第三方之前,不应确认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本企业应享有的部分。

因逆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在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之前,体现在投资方持有资产的账面价值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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