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中,企业合并中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如何处理?
2023-06-201369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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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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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 财务会计中,企业合并中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主要情形有:
①被投资单位增资扩股等原因而增加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②被投资单位资产评估等所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变动;
③被投资单位收到专项拨款形成资本公积;
④被投资单位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形成资本公积;
⑤被投资单位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包含的权益成分形成资本公积;
⑥被投资单位与上述类型事项相关的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的所得税影响形成资本公积。
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并在备查簿中予以登记。即投资企业按其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份额,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一一其他权益变动”科目,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并在备查簿中予以登记。投资方在后续处置股权投资,但对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应按处置比例将这部分资本公积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对剩余股权终止权益法核算时,将这部分资本公积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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