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发生注销或票种变更的,需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对未开具的发票进行退回或作废操作,并携带增值税发票、专用设备及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退回或缴销手续。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延伸阅读
电子税务局中,申领定额发票,为什么申领数量可大于实际领购数量?
企业雇佣残疾人就业,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是否需要办理年审手续?
浙江省电子税务局上预约扣款,但提示“已经申报此税种,请数据提交,不能预约扣款”,什么意思?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