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中,其他应付款怎么核算?
2023-06-28763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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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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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 财务会计中,其他应付款怎么核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除了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交税费、短期借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长期应付款等以外,还会发生一些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包括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租金(含预付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如收取的包装物押金等);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
企业应设置“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贷方登记应付或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借方登记已经偿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项;期末余额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本科目应按其他应付款的项目及对于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管理。
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支付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