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代理缴纳增值税的行为被称为代扣代缴。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延伸阅读
代扣代缴增值税在哪里办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备案手续?
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保险免征增值税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