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立,被分立企业所有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分立企业和被分立企业均不改变原来的实质经营活动,且被分立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分立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
延伸阅读
之前可以在支付宝开具通用电子发票,但是今天开票时提示票种已失效?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研发人员的工资是否可以在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海关缴款书比对不通过怎么办?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