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工、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雇工,其个人应缴纳部分,不适用缓缴政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延伸阅读
未发生即征即退项目需要申报增值税即征即退吗?
电子税务局中,非税收入通用申报怎么办理?
什么是综合所得?取得分类所得、经营所得是否需要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