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经营性电影放映单位,应当按其电影票房收入的5%缴纳电影专项资金。
经营性电影放映单位包括对外营业出售电影票的影院、影城、影剧院、礼堂、开放俱乐部,以及环幕、穹幕、水幕、动感、立体、超大银幕等特殊形式电影院。
经营性电影放映单位的电影票房收入按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记录的数据核定。
依据:
财政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延伸阅读
一般纳税人可以申请使用通用电子发票吗?
居民个人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期限怎么确定?
2020年12月31日(含)前购置的专用车辆已经缴纳了车辆购置税,如何申请退还?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