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详情

财务会计中,发行方发行的金融工具归类为权益工具时如何处理?

2023-07-031154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1天内响应 好评3次 帮助6026人
咨询我
导读:
财务会计中,发行方发行的金融工具归类为权益工具时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发行方发行的金融工具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权益工具一优先股”“其他权益工具——永续债”等科目。

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下同)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行方应根据经批准的股利分配方案,按应分配给金融工具持有者的股利金额,借记“利润分配——应付优先股股利”“利润分配一一应付永续债利息”等科目,贷记“应付股利一优先股股利”“应付股利——永续债利息”等科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举报】联系删除。
还有疑问?不如直接问会计师
财务会计中,发行方发行的金融工具归类为权益工具时如何处理?
冯路路会计师
擅长:
在线咨询
查看全部
重要提示:
文章针对您关心的问题给出了简要的介绍,如果未能解决您的疑问,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继续咨询
华审 > 财税常识 > > 正文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

立即问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