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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要报送进料加工企业计划分配率备案表的情况是什么?

2023-07-06521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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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企业需要报送进料加工企业计划分配率备案表的情况是什么?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应在首次申报2013年7月1日以后进料加工手(账)册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进料加工企业计划分配率备案表》(附件3)及其电子数据。以双委托方式(生产企业进口料件、出口成品均委托出口企业办理)从事的进料加工出口业务,委托方在申报免抵退税前,应按代理进口、出口协议及进料加工贸易手册载明的计划进口总值和计划出口总值,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进料加工企业计划分配率备案表》及其电子数据。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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