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中,特殊交易或事项中产生资产、负债计税基础怎么确定?
2023-07-09413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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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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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 财务会计中,特殊交易或事项中产生资产、负债计税基础怎么确定?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除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以外,对于某些特殊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其计税基础的确定应遵从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如企业合并过程中取得资产、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规定,视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及合并后是否为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两种类型。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中取得的有关资产、负债基本上维持其原账面价值不变,合并中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中取得的有关资产、负债应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部分确认为商誉,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部分计入合并当期损益。
对于企业合并的税收处理,通常情况下,被合并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的有关资产,计税时可以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计税基础。另外在考虑有关于企业合并是一般性合并还是特殊性合并时,还需要考虑在合并中涉及的获取资产或股权的比例、非股权支付的比例,具体划分标准和条件应遵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由于相关会计准则与税收法律、法规对企业合并的划分标准不同,处理原则不同,在某些情况下,会造成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有关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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