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经单位批准或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必须到本单位之外接受培训的职工,与培训有关的费用由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承担。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延伸阅读
劳务派遣公司将5名残疾人派遣至某加工厂工作,请问以上残疾人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的职工吗?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获利年度不符合优惠条件的,如何计算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期限呢?
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是否缴纳个税?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