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需要撤销简易注销公示吗?
2023-07-11286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1天内响应
好评3次
帮助5788人
咨询我
- 导读:
- 存在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需要撤销简易注销公示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市场主体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查存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注销登记的”等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无需撤销简易注销公示,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可再次依程序公示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对于承诺书文字、形式填写不规范的,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场主体补正后予以受理其简易注销申请,无需重新公示。
还有疑问?不如直接问会计师
存在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需要撤销简易注销公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