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出现离职、申请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情形的,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企业出现注销等情形的,应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缴费。
依据:
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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