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延伸阅读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的优惠政策的执行期有延长吗?
国内企业对外支付哪种外汇资金不需要备案?
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报送怎么办理?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