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继续使用。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
延伸阅读
金融机构对小型企业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是否免征增值税?
新办企业注销程序?
对外支付备案时,首次付汇怎么理解?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